省计生委省民政厅与各地民政局签订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配合做好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民政厅的《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与各州、市、地民政局签订了《 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为督促落实目标责任,还制定下发了《2012年民政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验收表》,将目标责任内容分条逐项细化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逐项对照检查验收。
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民政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与所辖县(区、市、行委)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对受重灾的农村牧区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救灾款物发放上给予重点倾斜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农村牧区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计划生育户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创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内容,指导社区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为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社区并有效开展服务管理搭建平台;五是指导各社区查验辖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登记率达到85%以上,并建有统计台账,每季度将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婚育证明》查验情况统计反馈人口计生部门,信息反馈率达到85%以上;六是指导社区每半年举办一次人口计生知识培训班,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七是加强对各地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信息反馈,要求各地每半年反馈一次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