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发布
近日,青海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纲要》在认真分析了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环境宣传教育行动任务以及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保障措施,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我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行动纲领。
《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和推动“四个发展”及建设“两型社会”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宣传环境保护对于更加注重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先进典型,着力宣传推进污染减排、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新举措和新成效,着力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媒体和公众力量,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全社会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努力推动环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纲要》明确到2015年底,全省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部门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指导、示范、考评体系基本形成,全民环保素质明显提升,环境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建立以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为抓手优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及生态立省战略实施的舆论引导机制,环境宣传教育组织运行、人员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得到完善,宣教能力建设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环保事业的持续创新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文化需求相适应。实现群众性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经常化、主要新闻媒体环保专题报道和环保公益宣传常态化、各级各类环境教育培训规范化,全省环境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初步形成。环境宣教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建立环境宣教网络体系,健全环境宣传教育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全民环境教育体系,积极培育环保宣教中介机构和民间社团组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
《纲要》还明确了“十二五”青海环境宣传教育行动任务: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强做大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活动。二是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要做好环境舆情工作,加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常态化环境新闻发布机制,规范环境新闻采访报道工作。三是树立绿色理念,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要大力开展绿色理念教育,积极推进环境道德教育,扎实抓好“环保五进”活动,加强环境教育基础培训。四是深化创建活动,着力推动社会环境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评选活动,推动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
《纲要》强调,“十二五”时期,全省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环境宣传教育基础工程,积极推进全民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环境文化工程建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推动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注重环境宣传教育业务建设,努力提升环境宣传教育整体工作水平。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交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拓宽环境宣传教育合作渠道,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环境宣教领导体制,成立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积极协同推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加大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增加社会融资。健全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工作步骤,全面评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发布环境宣教工作进展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环境宣传的效果及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为决策部门和社会了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公众环境素质及意识水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