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赴西宁海东等地调研指导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总结推进会精神,完成“陕西会议”提出的“明年年底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执法办案场所100%地完成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11月30日,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在海东地区公安局,乐都县政府、县公安局,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以及厅法制处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西宁、海东两地,调研指导我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在乐都县公安局岗沟派出所、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林家崖派出所等两个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任三动副厅长仔细查看了两派出所功能区隔离改造的进展情况,结合两派出所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指出了不足之处,同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他指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程,是从硬件建设入手推动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具和方式的重大变革,对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思想和行为正在发挥着引领、塑造和改造作用。这项工作既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及各部门、警种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明年年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要通过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增强民警规范执法、安全执法的意识,提高公安机关自身的安全防护水平;要通过规范办案场所设置,为规范办案流程,防止刑讯逼供、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发生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要通过规范对外服务场所设置,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准,以看得见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规范化服务,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