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青海省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青海省统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由王玫林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及时制定了《青海省统计局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原则、步骤及具体工作要求。三是编制完善了《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二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及时在青海统计信息网上公布了统计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三是建立了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优质服务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确定了公开的具体时间,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
三、拓宽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近年来青海省统计局在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全面、准确搜集统计调查数据并科学处理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一是通过网站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青海省统计局网站信息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借助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等新闻媒体的大众性、辐射力,发布《统计公报》、《统计调查公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采访、约稿等方式,公开公布统计信息。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建立政务公开栏,重点对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等予以公开。四是通过印发资料公布政府信息。定期印发《青海统计年鉴》、《统计快讯》、《统计报告》、《统计与调查》、《对比资料》、《青海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和《西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等及时公布统计信息;每年度还专门为省“人代会”、“政协会”、“党代会”以及省委全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青洽会”等重要会议活动提供全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全国各省(市、区)对比数据等,同时应用多媒体大屏幕投影和触摸屏查询系统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厂商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查询、咨询服务。五是通过社会宣传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及标语等其他社会宣传方式,公开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等中心工作。六是通过局内会议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任免等工作情况,在局内分层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