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精神
11月21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精神,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何挺主持会议,并做了***。在宁的厅党委委员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何挺同志就我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结合学习抓贯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此次推进会精神,深入领会和吃透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省公安机关近三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深入查找我省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特别要针对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顽疾,要按照杨焕宁副部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制定阶段性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拾遗补漏,改进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12月份,省公安厅将召开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全面总结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就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厅法制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确保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扎实,取得实效。二要结合实际抓落实。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梳理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部门、各警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主动查找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采取硬性措施,认真整改,逐步完善,走向规范。特别是要大力加强执法场所安全建设、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和法制部门建设,为规范执法提供保障。三要结合考核抓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切实管用的考核指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考核,以考核促规范,通过考核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台阶。四要结合倒查抓责任。要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和热点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直接领导和相关执法民警的责任,毫不手软,决不姑息。
何挺同志最后强调,规范执法关键在于转变执法理念。厅法制部门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突出我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亮点和特色,不断转变执法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理性、平和、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