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加强深化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牧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近日,青海省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购、储、管、销”四个环节入手,通过加强零售药店资质审查合法化;加强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规范化;加强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正规化;加强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化四个方面,深入开展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
在“四个加强”中,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先结合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对到期换证零售门店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对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达不到条件的门店坚决不予准入。其次,开展药品购进渠道检查工作,要求各药品批发、配送中心(站)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是要求各药品零售门店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挂名”。四是要求各零售门店提高诚信意识,不得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不得参与虚假广告药品。五是要求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截至目前,海南州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零售门店40余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安全合理用药信息30余条,通过州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药品安全宣传知识近一个月,为扎实有序的加强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营造了社会关注,公众参与、企业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