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十二五末青海省各类福利设施总床位将达到19170张
“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将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实现省有福利中心,州(地、市)有儿童福利院,县(市)有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有中心敬老院的基本目标。到2015年,我省60岁以上的老人约57.8万人,孤残儿童约1.6万人,届时,我省各类福利设施的总床位数达到19170张,每千名老人的床位数达到30张,儿童集中供养比例达到20%。
2011年到2015年,我省将新建42所社会福利中心,以提供养老为重点,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兼顾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增加床位2955张。在西宁市、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等城镇实现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省内其他人口较为密集、气侯条件较好、社区发育程度较高的地区推广;在农村牧区新建101所敬老院,新增床位4050张,完善敬老院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在确保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基础上,为农牧区生活困难、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独生子女,双女户等提供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落实社会兴办养老福利事业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机构,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民办养老机构有较大发展。
我省还将在孤儿比例较高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新建30个儿童福利院,增加床位1970张,就近为当地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到2015年,全省县级福利中心的总床位数将达到3435张,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牧区敬老院的总床位数将达到12635张,儿童福利院的总床位数将达到31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