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我省交通部门集中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6月29号,我省各地交通部门广泛开展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增强公民爱路护路意识,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公路安全保护的行政法规,条例总结了我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与成果,确立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全面构建了公路安全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依法保障公路路网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方面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全省各相关单位企业在主要道路沿线、收费站、汽车站、养路段、工区、治超站、行政服务大厅、广场等地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咨询和出动宣传车、大屏幕滚动播放《公路安全保护条路》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条例》内容;相关部门还组织人员深入运输企业、货运场(站)、货物集散地,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增强公众用心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当天,全省共出动宣传人员5000人次,出动宣传车100余辆,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插图读本20余万份,悬挂宣传横幅500条,制作展板382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