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局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规范G214线、S308线灾后重建公路保通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玉树灾后重建公路保通资金管理和使用,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对我省灾后重建公路保通资金的专项审计,根据省交通厅相关专题会议的安排,前不久,省公路局对局属三个总段、总公司海东公司及四个保通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使用保通资金情况进行了财务检查。针对检查中在保通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和偏差等问题,6月3日,省公路局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就灾后重建公路保通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规范。周勇智副厅长、厅财务处陆定副处长、省公路局王海军书记、张建基副局长、局纪委杨红星书记及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玉树、格尔木、湟源公路总段、四家施工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周勇智副厅长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灾后重建公路保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和要求。一是各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我省有关部门在灾后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严格按制度、规定和办法管好用好保通资金,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二是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要抱着对公路行业负责,对公路事业负责、对同志们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确保保通资金发挥效益,确保资金不出问题。三是要认真研究保通工程费、应急养护保通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完善合同管理、养护保通计划执行等工作,并加大各级对保通资金的检查力度,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下级单位的检查和服务力度,共同搞好此项工作。四是抓好保通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廉政建设。保通资金中开支的范围、内容、标准、定额等,必须按国家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办法等执行,必须要有执行依据,尤其是和保通工作无关的或非生产性费用,不能开支的绝不开支、该压缩的必须压缩。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积极跟进和配合好对保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督好容易出问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灾后重建保通工程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实施。
张建基副局长通报了检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他指出,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的领导与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各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规定及《青海省公路局玉树灾后重建公路保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局将在今后加强保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的同时,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通实施单位的保通资金使用进行检查,随时通报。通过边实施边检查,加强在保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的检查分析,发现问题,从财务管理、财务制度上提出要求和建议,确保保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