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部署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我省召开会议,就2011年全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部署,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要加快实施《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污染隐患;要全面彻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要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以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设施、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各类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肃认真实施整改,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污的,要列入环保黑名单,采取挂牌督办和信贷等综合性措施,坚决依法严惩重罚;对去年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情况、超标和超总量排污企业限期治理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建停产情况。
同时,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各项经济政策,探索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畅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和投诉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努力营造打击违法、鼓励守法的浓厚氛围,推动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