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路政管理工作成绩斐然
青海省路政管理工作成绩斐然
十一五期间,青海省路政管理部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原则,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分级建立国省干线、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执法主体资格。2010年组建路政执法总队和相关管理机构,形成国省干线、高等级公路与地方道路相结合、垂直管理与指导地方业务相结合的管理网络模式,较好适应了青海公路路政管理需要。五年间,路政管理部门从提高路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入手,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规范执法年活动,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星级管理和准军事化管理,完善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制度,路政执法队伍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不断得到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公路服务水平,路政管理部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土地、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针对不同路段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治理活动,对占路为市、污染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影响公路环境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较好地改变了公路环境及通行能力。同时,通过设立公示牌、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有困难找路政活动,使路政管理体现了人性化,受到群众好评。
根据青海路网实际,全省建立了15个集卸载、监控、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治超站点。按照联合执法、统一管理、方便运输、归口处理的原则,与公安交警、运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治超合力。5台流动检测车辆在划定区域进行来回巡查,把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路面治理措施落到了实处。几年里,先后制定出台《青海省治超管理办法》、《货物源头规范装载管理办法》、《治超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治超成果。特别是2010年底至今年2月开展的保护路桥、关爱生命、遏制超限反弹治超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源头进驻值守,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实行流动稽查等综合措施,有效遏制了超限反弹。五年间,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4.3万起,查处率100%、结案99.9%,办理路政许可974起,拆除违法建筑135处6609㎡,清理非公路标志7011块,累计投入治超执法人员58.5万人次,检查车辆694.1万辆,查处超限车辆14.7万辆,卸载超限货物21万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有效巩固了公路建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