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扎实开展小散乱污治理工作
在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中,西宁市针对群众反映的“小散乱污”企业,坚持严字当头,做到治标和治本共抓、预防和整改结合、执法和宣传同步,确保各类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到位。
为确保边督边改工作开展有力、取得实效,西宁市坚持治标和治本共抓。明确整治重点、标准、步骤及措施,对不符合产业准入门槛的“小”企业,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对经限期整改无法达到产业准入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全面取缔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对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的各类“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涉气、涉水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责令限产停产。
坚持预防和整改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环保、土地、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执行“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坚持执法和宣传同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入户宣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十进”等活动,把严格执法和政策宣传相融合,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营造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声势,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渠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环保整治的良好外部环境。 (宋明慧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