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西宁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出台
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西宁市政府于近日审议出台了《西宁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
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是指责任人按照《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维护的制度,门前三包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办法》规定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责任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其适用范围包括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广场、河道、绿道、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商场、商铺、住宅小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公共场所以及路灯杆、电力通信、公安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
《办法》规定,各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区)人民政府授权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人按年度签订《门前三包区域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责任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门前三包区域责任管理费用;责任人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刁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