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互助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15年,互助土族自治县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互助县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对各乡镇初步确定的2015年农村低保户,采取访、谈、查、看的方式进行审核,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31户502人,最终确定489户99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6346.88万元,城市低保金991.12万元;全面启动2016年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为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管理机制一体、公平公正、应保尽保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按照《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互助县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工作服务水平,确定专人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对象审核、结算、人员信息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正常运行,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除此之外,互助县核查确定五保对象1922户2173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按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和70%的比例,分别按每人每年6038元、5283元的标准发放供养金1256.23万元;对核查确定的74名孤儿、75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7.45万元;重度残疾人7003人,发放生活补贴840.36万元。(丁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