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西宁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举报有奖违者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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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西宁市起草《西宁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26日全文公布,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果您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20日前反馈至zffzbgs@163.com
据悉,此次起草的《办法》共三十五条,除细化、明确各管理部门的分工及职责外,更多的是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及部门做出严格的控制防范,其精细度前所未有。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今后西宁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对符合奖励的予以奖励。奖惩分明,是《办法》的另一个特点。如果违反其中的某项规定,施工单位将受到最低1000元、最高30000元的罚款,并予以限期整改。(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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