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提出五条措施
海南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精神,要求各地区及相关部门稳慎有序地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全力营造良好的矿产勘查开发外部环境,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此,海南州政府就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关问题提出五条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各县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保障外部环境工作中始终把维护正常的矿业活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建立稳慎有序矿业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要对因外部环境问题而不能进点的地勘项目要全面详细地调查摸底,逐矿点、逐项目认真分析具体原因,研判评估潜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政策、说服教育和协调应对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凡涉及矿产勘查开发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的地质勘查项目、矿产开发项目,要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达成理解支持矿业活动的基础上稳慎开展地质勘查活动,有序推进矿产开发,坚决防止因矿业权人强行开展矿业活动引发冲突或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要经常监督矿权人依法勘查、依法开采情况,必须严格草原补偿标准和规定,督促协调矿权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牵扯草原补偿的必须要求地勘单位与国土、乡镇等相关单位沟通衔接。对具备开采条件的矿山要建立和落实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研究制定群众长期受益的资源开发入股分红措施和办法,让群众分享资源开发红利,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一。
五是要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加强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尽快使全州地勘项目顺利进点开展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地质勘查进驻工作区域达到100%,地质勘查项目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依法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进驻工作区、施工受阻问题解决率达到100%,及时依法处置暴力威胁、阻挠地质勘查项目事件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