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标助推农村人居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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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支持全市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西宁市财政及时调整并提高了农村保障性住房财政补助标准,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至2.2万元,增加2000元;将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由1.4万元提高至1.8万元,增加4000元。进一步减轻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和普通农户建房成本,有力调动了群众建房积极性。目前已拨付6500户危房改造、11000户奖励性住房建设资金3.196亿元。
(西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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