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效益明显
海东地区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改革效益明显。
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到十一五末,全区共完成卫生项目1651个,总投资2.5亿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6895万元,配备医疗设备总价值1.27亿元。实现每个县都有达标的县级医院、3所以上达标的中心卫生院、100%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的目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达2006个,卫生人员总数3986人,开放床位3319张,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2.85人,每千人拥有床位2.37张。
财政补偿机制不断完善。近五年来,中央、省、地、县财政共投入医改资金22亿元,全区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大幅增长,个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群众就医负担得到减轻。
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截止2012年底,全区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139.6万人,实现了基本医保基本覆盖城乡群众的目标。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70元,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5万元、10万元。普遍建立了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1%以上。
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全区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综合改革,人员从改革前的682人增加到1821人,每所乡镇卫生院平均人数增加到16.9人,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的90%,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生服务三大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服务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扶持政策,村医补助标准由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新增学历补贴和水电暖补贴各1000元。
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全区县级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均达到100%。通过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8.3%、7.83%;门急诊和住院人次诊疗人次分别上升了11.2%、8.11%。
群众受益面明显扩大。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增加到40元,服务项目由国家的10类扩展到14类,8类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全面改善。
改革取得明显突破。13所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取消以药补医、人员总量核定、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经费补偿机制等10个方面的综合改革。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地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人数已达8.42万人,金额8099.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