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门源县医保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巩固医保覆盖面。2012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职工医保参保率均达100%,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6.3 %,并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纳入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新农合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40元,全民医保不断扩面提质。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416元,比省定标准高16元。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19岁54岁女性居民、19岁--59岁男性居民筹资标准均达420元。55岁以上女性居民、60岁以上男性居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20元。城镇居民门诊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元提高到120元,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支付限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分别提高到2000元和100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达到了76.52%和77.48%。
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落实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支持和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同时,完善监控管理机制。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