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刚察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对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52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83元,全年对130名五保户共发放五保供养金72.02万元,门诊资金4.68万元。
二是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实施单病种救助患者78人,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54.9万元,救助6151人次。共支出城镇医疗救助资金105.55万元,救助171人次。
三是城市(农村)低保不断规范。2012年共发放声城镇及农保资金累计达1489.***万元,门诊资金43.7万元。
四是孤儿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权益得到保障。对417名孤儿及单亲家庭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2.88万元。对173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1.28万元。
五是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320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保健费15.9万元。
六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发放救灾面粉60吨,救灾资金27.76万元,帐篷62顶,共救济灾民和特困人口7600人次。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