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资金落实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2011年,海南州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计划44166套,实际建房量为31109套(购改租2249套、城镇棚户区改造2800套、新增租赁补贴1300户、工矿棚户区4800套和垦区危旧房1908套除外),2011年底全部实现开工,开工率为100%。目前项目全部进入主体施工阶段,40%的住房项目已主体封顶,预计2012年底可全部竣工,并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竣工率。项目总投资241799.25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25735.61万元,占总投资的51%。已到位资金共1735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392万元(含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亿元),省级资金44133万元。地方自筹资金共计16043万元,省发改委下达政府信用贷款43090万元,基本解决了配套资金问题。为解决地方配套资金困难问题,海南州正在编报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可研报告,拟申请贷款10亿元,以解决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缺口问题。
(二)农村奖励性住房。2012年,我州奖励性住房建设任务6600户,目前,全州开工率为41%。项目总投资349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920万元,地方配套660万元,群众自筹2***00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0166万元,占总投资的29%。已到位奖励性住房补助资金14963.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920万元,地方配套209.2万元,群众自筹683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方面。一是因州县财力有限,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难度大,部分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因缺少基础配套设施,影响群众及时入住。二是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费要求过高,住户往往要求通过棚户区改造一并解决其全部困难问题,导致拆迁工作难度大,制约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农村奖励性住房方面。一是困难家庭特别是低保户和困难户等危改对象自筹资金比较困难。二是道路、给排水、供电、卫生和环境整治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三是农村危房改造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质检专业技术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狠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认真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续建项目在年内全面建成。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水、电、路等附属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住房困难群众及早入住。二是进一步落实各方建设主体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实行各建设主体永久性标牌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住上放心房。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提高融资能力。以贷款方式解决住房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四是严格执行分配政策,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严格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坚决做到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保证分配公平公正,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努力使住房分配工作让社会信服、让百姓满意。
(二)农村奖励性住房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整合力度。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金融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与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相结合,努力推进农村住房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检查,督促项目及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防范事故风险,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州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