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公务卡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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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规范公务消费,提高支付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简化和方便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海东地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海东地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通知》,地直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项费用时,持卡人按规定必须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规定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并要求各预算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超限额提取现金和扩大现金结算范围,堵塞财务收支管理漏洞。通过公务卡强制结算、减少现金结算将对“三公”等消费的公开透明和降低起到积极作用。
(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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