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为方便广大农牧民群众出行,海西州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做好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促进和带动农村经济文化、地方特色旅游餐饮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目前,海西州农村公路里程达7617公里,列入养护计划的县道1696公里、乡道1125公里、村道4112公里,其余684公里由于养护资金计划有限暂未列入养护范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省补(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自筹两部分组成,具体实施由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2011年,海西州落实公路养护资金1067万元,其中省级公路养护配套资金106万元;州、地、市公路养护配套资金42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34万元。着重加强了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水毁、病害整治等工作,使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优良率达33.5%,路况综合指数达63.9。
二、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年初分别与各市、县、行委交通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公路养护管理合同》等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州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总结农村公路的养护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三是依靠社会力量养路护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广泛动员沿线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形成筹资、筹劳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养护格局。四是加大农村公路的抢险保通工作。在遇有水毁等自然灾害后,积极组织各地区交通部门开展损毁路段的统计、上报、修复工作,对因公路损坏造成交通中断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及时抢修,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方面争取养护资金,2011年共争取到省补水毁资金523万元;另一方面争取养护工程车辆、挖掘机等养护机械设备,及时配备到各公路养护基层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机构不健全。随着海西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的逐年增加,公路养护任务越来越重,全州除两市三县设有养护管理部门外,西部三行委尚未成立专业的养护队伍及路政管理机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二是缺少养护设备。现有机械设备数量不足且陈旧、老化,不能满足逐年增加的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加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缺乏,在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和质量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养护资金不足。由于年度养护资金计划有限,在养护成本不断提高、养护规模不断扩大、超重超载车辆整治困难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导致在受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时,保通难度大,资金缺口大,资金筹措难。
四、对策建议。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坚持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市(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加强对公路养护的领导,计划在各基层分别成立以乡镇、村委会为主体的公路管路站。二是强化对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级配套养护资金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管。三是严格考核与奖惩。州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县道的检查评比和乡村道路的检查抽查;各地区交通部门按期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进行检查,并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和拨付养护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路政管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路政管理部门在做好日常上路巡查的同时,组织沿线农牧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分段进行管护,使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州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