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对3349个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
在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西宁市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合理确定步骤,细化工作程序,按照“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把握好“三评一公示”,执行“三定一通报”,以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对全市3349个党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
切实把握“三评一公示”。“三评”即基层党支部自查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和上级党委综合评价。“一公示”即基层党支部按照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情况,提出等级评定意见,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全市所有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七项定级内容、评分要点和评分办法,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群众测评会,广泛听取意见,由党员和群众实事求是地对党支部进行评分。党支部结合自查自评情况和党员群众测评情况,提出自评等级,并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报上级党(工)委。
严格执行“三定一通报”。“三定”即基层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定级结果进行初定,区县委和市直各党(工)委核定,市委组织部审定。“一通报”即区县委、市直各党(工)委将最终定级结果向所属党支部进行通报。基层党支部上级党(工)委根据所属党支部上报的自评等级,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初步评定党支部等级。区县委和市直各党(工)委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党支部定级结果进行核定。市委组织部采取查阅定级原始资料、走访党员群众等多种形式进行审定,在综合各级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党支部定级结果,并向各区县委、市直各党(工)委及时反馈,由各区县委、市直各党(工)委负责向所属党支部通报。
经评定,全市3349个党支部中,被评定为先进等次的达25%,一般等次的达70.8%,后进等次的为4.1%。此次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对全市基层党组织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深入开展党支部调查摸底、分析现状、总结特点、科学定级工作,为党支部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各区县委、市直各党(工)委坚持定前指导、定后***,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分类定级情况,积极做好所属党支部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工作,确保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实现晋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