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十一五时期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海南州紧紧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作,全面完成残疾人规划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残疾人康复服务健康发展。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康复咨询和服务,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990例,为112名精神病患者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发放防治药品,捐赠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5557件,安装假肢5名,为220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及康复训练。
二是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逐步强化。发放助学金10.62万元,扶持233名残疾学生入学,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1%;组织1312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其中10名参加省残联举办的盲人***培训;投入资金50万元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等,1767名残疾人就业;征收残保金360.5万元。
三是扶贫和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建立普惠加特惠的社会保障制度,对165名困难残疾人和特困残疾学生捐赠衣物350多件,解决救助资金14.5万元;争取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60万元,为22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进行改造;将2702名城乡残疾人纳入低保,1669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低保、新农合、新农保优惠政策; 2733名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6244名残疾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扶持建立3个扶贫基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四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州残疾人艺术代表团参加了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残疾人杨忠吉代表青海省参加全国比赛并取得一等奖和三等奖的喜人佳绩,并被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吸收为专业演员;残疾体育运动员在省内外重大体育竞赛中荣获奖项80人次;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典型,营造出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510人次,办理486件次,结案率95.3%;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126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2010年州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残疾人阅览服务中心、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全州残联及残协组织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城乡全覆盖的残疾人维权服务的组织框架已经形成。
六是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州36个乡镇、424个行政村、22个社区选聘了专(兼)职委员433名,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开招募近120名“阳光助残志愿者”,通过志愿助残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