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首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江北新区党工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区法宣办、江北新区法宣办,各区司法局、江北新区综治局,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和省委宣传部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首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以***法治思想为统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构建大普法格局为动力,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好“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现代化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5月中旬至7月中旬
三、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四、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法用法。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民事案例宣讲进机关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和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参加单位: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2.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课本教材。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阵地,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结合“第三届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安排,通过法治公开课、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形式新颖、沉浸体验的民法典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亲身感受民法典所蕴含的精神和力量,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3.开展民法典以案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甄选覆盖高等院校、政府机关、行业协会中精通民法典的专家和行业骨干充实“民法典宣讲团”和“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等活动,充分解读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讲述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4.组织参与专项答题和有奖竞答活动。5月28日至7月10日,举办全市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之“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网上专项答题活动,面向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其中的党员干部,以“赛”促学;同时,积极组织全市群众参加5月1日至5月31日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举办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主动学习民法典的热情,增强“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参与性与实效性。(牵头单位:市法宣办;参加单位: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5.推动民法典宣传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结合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和“建设新南京·非诉伴我行”主题活动以及“无讼村居”建设,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单位: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6.加强全媒体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在民法典宣传中的应用。在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主要频道,各类新闻、资讯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大型户外LED屏、交通工具多媒体、楼宇视频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海报、微视频、短视频、H5等全媒体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加大传播力度,增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吸引力、针对性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单位: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7.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编写通俗易懂的民法典宣传折页、图解挂图、学习资料等,创作一批民法典微视频、微动漫、情景剧等法治文化精品,建立完善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料库。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以民法典为重点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牵头单位:市法宣办;参加单位: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江北新区)
六、工作要求
1.突出思想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切实用***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在全国、全省首个民法典宣传月中创新意、树品牌、出经验。
3.坚持效果导向。把握民法典“人法”特征,贴近基层实际,关注群众需求,杜绝花拳绣腿和表面文章,切实提高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积极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4.强化监督指导。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区法宣办要及时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出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定时督促工作开展,及时评价工作成效,积极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