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再次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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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从2012年3月起,海西州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0元。提标后,小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达到14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达到1600元,全州共5266名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受益。目前,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州级补助资金773万元已足额拨付至各地区,并要求各市、县、行委严格按照规定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各学校。
(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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