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关于做好本市2007年十一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交通部和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2007年“十・一”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和水运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路运输组织领导
为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市“十・一”黄金周期间水路运输工作,成立以市港口局副局长缪长宝为组长、局航监处处长陈秀平为副组长及局直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本市假日水路运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航务监管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抓落实。节日期间要强化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值班、值勤、监督、协调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运输市场动态,确保假日期间水路运输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统筹安排,确保便捷畅通
据测算,2007年本市“十・一”黄金周水路客流量将达310万人次,其中三岛客运、黄浦江游览和跨省客运及车辆渡运均有一定程度增长,并可能形成局部短时的客流集聚高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运力组织调度,加大现场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各客运企业要在做好运量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认真研究客流特征,提前做好船舶、设施、设备保养,确保船舶及码头设施设备的完好与适航;合理调配运力,提高运输效能,确保旅客及时输送;同时,完善应急预案,有条件的企业应预留部分机动运力,随时应对各种紧急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在水路安全、便捷出行。
三、消除隐患,加强安全管理
保障水运安全是假日水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加强对客运场站等源头管理,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重点排查客运、渡运和水上旅游站点,排查“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不具备客运资质的非法运输行为。在前阶段开展“两防”整治和创建“平安航区”建设的基础上,更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宣传。“十・一”前,市港口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运力、运能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营运、安全管理体系运转、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落实值班制度等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逐一登记,落实责任到人,严令限期整改。
四、规范秩序,提高服务品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部颁发的各项服务标准,推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品质。结合“文明在水运客运港”活动,广泛开展“知荣耻、讲文明、迎世博”公共道德实践活动。要严格按规定收费,明码标价,严禁乱涨价、乱收费;认真落实电子售票服务,最大程度地方便旅客购票;保证站容站貌、船容船貌整洁,各种服务设施齐全有效;及时播报航班信息,使旅客知情,妥善解决滞留旅客的合理需求;加强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超额售票、无票上船或超载航行。
各单位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旅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妥善解决旅客反映的问题。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与运输统计工作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应落实专人按时间要求报送以下情况:
㈠10月1日起,每天9:00前报送《“十・一”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日统计表》(见附表),10月7日报整个假日期间的预统数据,10月12日报节日工作小结。
㈡总结并报送黄金周期间典型的好人好事,文明新风,以及安全运输的经验。
㈢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我局假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我局值班室,联系电话:63391668、63292275(传真),63210577(传真)。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