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确定六项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2012年,海西州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打造亮点”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目标,继续坚持以城乡统筹为根本发展方式,以促进城乡全面融合为发展方向,明确六项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进程。
一、以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为载体,全力推进示范村建设。以“做美新村”为主要内容,在102个示范村中,深入开展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采取先规划后整治的方式,以“旧村改造”和“穿衣戴帽”为主要建设形式,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模式,实施整村推进,整合要素资源,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打造规划超前、布局合理、村落整齐、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亮点。
二、加快规划编制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持续健康推进。全面贯彻实施《海西州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进一步补充和完善2011年所下达的24项州级专项规划和51项县级专项规划,确保县级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与全州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在县域规划编制完成的基础上,加快编制乡镇、村级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努力构建上下一体、体系完善、支撑有力的规划体系。
三、做大做强农业,加速推进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加大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枸杞、城郊果蔬、有机牛羊肉和设施农牧业,坚定推进生态农牧业建设。通过工业项目、工业企业吸纳农牧区职业技能劳动力,进而带动城镇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更多的农牧区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加速土地草场流转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推动农牧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四、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城乡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养老、医疗、低保等统筹层次,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细化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后转户农牧民在住房、就业、养老、医疗、低保、救助等方面的保障体系,探索制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制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制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和转户后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管理办法,确保转户农牧民在各项待遇上与城镇居民同标准、同水平。
五、加强服务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探索建立农牧区新型社区管理机构,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努力促进村“两委”班子的职能向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整治、社区服务、治安调解、市场管理等服务工作转变。创新管理理念,从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和治安管理体系探索试行双重“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六、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农牧区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研究制定促进农牧区土地草场使用权流转新机制,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草场集约化经营;探索建立金融财政支持农牧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互动,让有限的财政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引导和推动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土地草场产权、林权等抵押担保机构,创新抵押担保制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牧区抵押担保业务,加速农牧区产权市场化进程;探索组建和制定推进农牧区土地草场和房屋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机构和办法,推动土地草场等农村资产资本化;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将土地征用、交易与农牧民的社会保障挂钩,探索建立多种补偿安置渠道,实现新增征地农牧民“即征即保”;探索搭建农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和管理办法,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农牧业生产和示范村建设中来。 (州统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