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变更西安优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雁塔医疗美容诊所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受理西安优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雁塔医疗美容诊所变更法人的申请。现将拟批设的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机构:西安优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雁塔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变更前法人:左彦玲
医疗机构变更后法人:胡胜琴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中医科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1号尚中心办公楼第1幢1单元16层11614号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7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锦业一路都市之门D座817室
联系电话:81150229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