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海东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国家重点公益林落实管护人员1088人,实施中央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面积324.69万亩,较上年增加223.11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通过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对一期374.5万亩天然林落实管护责任,二期工程森林管护面积达667.56万亩,其中国有林390.03万亩,集体国家公益林36.***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277.53万亩,新增管护面积293.06万亩。二是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目标,全区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9亩。三是严格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天然林全面实行禁伐,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及国家工程建设需要采伐的林木,按照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明确采伐范围、采伐地点、面积、树种、蓄积量等,年内因工程建设采伐国有林木蓄积量2354立方米,占国有年采伐限额的9%;集体林木采伐蓄积量为6155立方米,占集体年采伐限额的13%,杜绝了乱砍滥伐现象。四是加强了征占用林地管理,各级林政及森林公安加强了对林地资源的监管力度,对建设用地一律由有资质的林业调查队编制可研报告,年内编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19份,编制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3份。上报审批征占用林地11起,批准占用林地815.93亩。五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6.99万亩,为全年防治任务109%,防治面积中病害防治5.56万亩,虫害防治12.87万亩,鼠害防治78.5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7.72万亩,成灾率控制在10.5‰以内。 (地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