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严把质量关倾力打造农村危房改造民心工程
一是州、县、乡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不定期深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抓进度、抓质量,对跟不上进度的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村社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严格按《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及进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按照一整套规范、切合实际的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确保了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稳步推进。
二是工程招投标环节上,选定那些符合资质标准、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良好、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组织施工,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关口;在施工环节上,严格落实县乡党委、政府及建设、民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管职责的同时,聘请一些有经验、责任性强的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加强施工监督,全方位把好每个环节建设质量关,努力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该返工的返工,该重建的重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目前,各县自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是通过对各县主管领导、业务部门、建筑工匠等与危房改造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大力培训、观摩学习和相互评比,各地负责人员的知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房屋质量有了进一步保证。各地在建房安排上,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优先重点解决那些急需住房的特困户,轮候安排,梯次推进,全面辐射,最终帮助所有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四是建立月报或季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有关管理环节的费用,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省的省,确保了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各地均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整改群众所反映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