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公交公司强制指定参保公司被查
本报5月5日交通热线曾就大通县公交公司强制驾驶人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一事做了报道,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大通县工商局的重视,见报第二天,就对该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了解,大通县公交公司为方便管理、减少损失,要求公司全体驾驶人必须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险种,并要求驾驶人签订协议,如违反该协议公司将对驾驶人处罚500元,公司强制性措施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避免头绪多、难管理。
5月6日,当记者来到大通县公交公司时,大通县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公平交易科的孙科长告诉记者,县公交公司强制指定参保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妨碍了其他保险公司的正当利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他们已基本掌握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并进行了查实,将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阳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当初大通县公交公司参保的车辆肇事后,因对方提供的手续不全,无法及时理赔,以此为由,不让驾驶人购买他们公司的保险给公司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工商部门对此事积极处理,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作者: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