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采取措施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督促企业坚决执行和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抓引导,营造安全氛围。组织各地区、各煤矿生产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管理经验交流。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开展宣传,确保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抓规范,推动制度落实。督促各煤矿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领导下井带班等相关制度,确保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效执行,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安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每班必须至少有1名煤矿领导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下井带班人员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三、抓执法,层层规范程序。各煤矿企业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察执法,把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每月对辖区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替代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违规行为。建立举报制度,开通举报电话,确保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