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成12处应急避险场所
为保证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人员能够快速、有序疏散安置。2006年,西宁市出台《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区(县)政府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
2007年12月,西宁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出台了《西宁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方案》,确定了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平灾结合、安全畅通的避险场所建设原则。
经过3年的建设,目前西宁市已规划完成西宁市中心广场、南山公园、西宁体育场、湟乐公园、人民公园、植物园、文化公园、南凉虎台遗址公园、新宁广场、东川工业园区广场、南川东路公园、湟水森林公园十二处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累计完成总面积345.6万平方米,可用面积185.3万平方米,可临时安置60万人左右。应急避险场所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了统一的标志和功能分区,完善了救灾指挥、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厕所、应急供电供水等主要应急避险功能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