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从八个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创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尖扎县从八个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自主择业、创业。
一是支持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合同期限给予企业不超过2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二是对参加实用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生活费补贴。
三是鼓励劳务经纪人组织或推荐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外跨区域就业,并对劳务经纪人按实际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外自谋职业,两年内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或400元的生活补贴。
五是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提供***服务。
六是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服务,2年内给予全额贴息。
七是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业的高校毕业生2年内给予生活补贴。对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其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起创业的,可以和共同创业人员一起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八是对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高校毕业生,财政给予10000元的创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