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对配合援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提出要求
为切实做好玉树地震灾后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服务,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玉树州就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后援建工作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对口支援工作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受援各地各部门要调整充实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联络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同时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确保援建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重大问题沟通协调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口援建项目的协调和服务,根据确认的对口支援方案,督促落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供零障碍服务,***了解相关情况,积极为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项目加快建设,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项目资金、质量监管,将项目建设成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同时要加强对口支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会同各地各部门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及时向省州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收集对口援建项目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收集援建方在对口支援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工作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好会议的召开和接待工作。
四要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口支援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口支援各项工作的管理。同时,要根据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适时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对自行其是,回避躲闪,给援建工作造成被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