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民政工作亮点频显
2009年,海南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救助体系,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州民政工作呈现十大亮点。
亮点一: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不断完善。一是对农牧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建立了病历档案;二是五保户、优抚对象、农牧区低保户门诊费用由各县民政部门拨付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困难群众凭农牧区大病医疗救助证就医取药;三是州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藏医院根据农村牧区特困群众病历档案,不定期进行巡回医疗,做到早预防、早治疗。截止10月底,城镇救助1026人,救助资金达329.85万元;农牧区救助1388人,救助资金达384.79万元。
亮点二:及时解决退役干部生活待遇。针对前几年一次性安置的10名退役干部因生活困难、长期在省州县上访的实际,决定从2009年元月起,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800元,其中2009年生活补助费10万元由州民政局负责解决,并从2010年元月起纳入各县财政预算。
亮点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总户数为1181户,其中贵德455户、共和380户、贵南189户、同德91户、兴海66户。危房改造共计5332间102879平方米,其中改造五保户16户、农村低保户403户、优抚对象23户、农村残疾户144户,农村低保边缘户593户,共救助对象5288人。总投入资金4250.24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资金1600万元,地方配套835.2万元,社会捐赠1.85万元,个人自筹1813.19万元。目前,200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
亮点四:全力支持疫区物资所需。兴海县发生肺鼠疫情后调运物资价值达274.6万元,其中棉帐篷206顶、棉被1600床、棉褥1600条、棉大衣1140件、毛毡500条、行军床100张、面粉100000斤、捐赠衣物3000件,保证了疫区群众和广大防控人员的物资所需。
亮点五:救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连续遭受了雪灾、低温霜冻、旱灾、洪涝、山体滑坡、冰雹等严重的自然灾害后,及时下拨救济面粉412万斤,救灾资金461.5万元,对66户因灾倒房灾民进行了重建家园危房改造,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亮点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长足发展。完成了全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编制工作,建立了424个村牧(牧)委会、25个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电子档案,全面完成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海南州村民委员会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0个社会组织予以了注销和撤销。
亮点七:城乡低保体系逐步完善。目前, 全州农牧区低保对象为9680户、30000人,已下达救助资金2579.84万元,人均766元;城镇低保对象为12067户、2885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656.7万元,人均187元,动态管理率为27 %,核减率为13%;五保供养对象为1542户、1581人,共发放供养金297.19万元,人均供养标准达2000元,其中集中供养210户、217人,分散供养1332户、13***人。现有敬老院10所、1.2万平方米,共有床位581个。
亮点八:双拥优抚和婚姻登记工作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青海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下达优抚资金688.72万元,对2009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79.58万元。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目前全州登记结婚3319对,离婚登记91对,登记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亮点九:地名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调处贵德与尖扎、同仁、贵南与泽库的草山等纠纷5起,开展了海南州与海北州146.5公里、9棵界桩的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了寺院僧舍编码登记和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
亮点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及交通事故、财产分配、赡养等问题的老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累计为1578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了优待证,为6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6000元,为95-99岁40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