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将甲流纳入医保范围续保和参保居民可随到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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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日,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易感人群为青少年,且这一人群参保人数比例不高的实际情况,特别提醒中小学、托幼机构各学生儿童家长,未参加居民医保的,请尽快到所在社区办理新参保手续,并到农业银行各网点缴费。同时,续保和参保居民随到随保,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经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者发热疑似病例住院隔离排查的医保参保人,其住院、检查、治疗等费用,将按西宁市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9月19日,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经将此决定通知到市级医疗保险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参保患者的相关诊疗服务,让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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