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财政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一、财政收支实现稳定增长。地县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创新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支出管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持续均衡入库并超额完成了任务,达到35938 万元,为预算的105.1%,超年初任务 1758 万元,增长18.8%,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5.3%,较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04794万元,增长35%,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一些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得到有效保障。
二、财力性补助收入继续增加。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财政的重点工作,我们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得到了中央和省上的大力支持,使财力性补助收入较快增长,财力总量继续增加。2008年,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累计达到68700万元(其中:2008年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236万元),新增规范津贴补贴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21774万元,自有财力总量达到2***148万元,较上年增长23.1%。使县乡财力基础和公共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个人政策性支出及时足额发放,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政策性配套得到保证,基层政权运转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
三、专项补助资金高幅增长。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和把握财政投资方向和政策,切实加强项目基础工作,财政专项补助达到185436万元,较上年增加55848万元,增长43.1%。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持带动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了海东经济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四、财政改革和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地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启动并正常运行,县级推动工作稳步进行;基本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的债务清理、核实和锁定等工作,省财政下达民和、乐都两个试点县化债补助资金1845万元,完成3074万元的债务化解工作;切实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力度,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制定出台了《海东地区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深入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年活动,全面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国库资金安全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