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为500余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发放冬季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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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根据***、***、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冬季取暖费的通知》(青人军转字[2008]79号)以及2008年市政府95次会议纪要精神,市人事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单位联系协调,认真做好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冬季取暖费的测算、发放等相关事宜。
此次发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冬季取暖费的资金来源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各区县级财政负担。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实事、做好事,市人事局组织召开了各区县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局长会议,安排部署了取暖费发放工作,解决了我市505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2007年和2008年两个年度的冬季取暖费。
目前,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冬季取暖费的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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