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人均收入逐步提高财产性收入日渐丰厚起来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这一说法,鼓励更多普通百姓的家底厚起来,让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社会的主体,这是人民群众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绚丽画卷,更是太平盛世的动人图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均收入的逐步提高,一部分百姓的家底也相应的厚起来,手里不仅有了余钱,还有了家产,包括房产、汽车、股权等等。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1.56辆,拥有移动电话148.33部,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从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300户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看, 2007年,西宁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636.30元,比上年增长13.9%。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65.5%,财产性收入仅占0.4%。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47.26元,较上年增长14.5%。西宁市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虽然基数较小,但发展潜力大,同时呈现出财产性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由过去以利息收入为主的单一结构扩展为包含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保险收益、其他投资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的多元结构。股息与红利收入比重大幅上升,成为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新亮点。
数据显示,2007年西宁市(包括四区三县)居民储蓄2.78亿元,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成倍增加,基金资产净值总计过亿,基金投资账户数迅猛增加,尤其是2006、2007两年增加速度更加明显。2007年,西宁市城市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由2006年的9.27元增加到26.62元,增长1.9倍。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在居民财产性收入中的比重由2006年的22.5%上升为56.3%,收入比重跃居第一。主要原因是2007年相当一部分收入较高的城市居民将储蓄存款投入股市和基金等投资活动。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家庭固定资产和金融资产不断增加,金融机构适时增加金融服务项目,加上居民投资增值意识增强,居民投资、理财渠道拓宽,财产性收入将呈现出增长较快的趋势,家庭收入来源的多元化现象得到进一步发展。收入增加了,老百姓才会有机会把劳务性、经营性收入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作者: 金素兰 张宏祥)
名词解释
财产性收入按照国家城市住户调查指标解释,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