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宁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机构的批复
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文件
青编办行发[2007]190号
关于调整西宁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机构的批复
西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你委《关于撤销西宁市市、区城市管理局成立西宁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请示》(宁编委发[2007]35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西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青政函[2007]1号)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西宁市市、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研究:
同意撤销西宁市城市管理局,组建西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6 个科室,核定县级领导职数4名(正县级1 名,副县级3名),科级职数12名。将原市城管局编制调整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足编制从市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
同意撤销城中、城东、城西和城北区城市管理局,组建城中、城东、城西和城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科级职数各2名。将原区城管局行政编制调整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足行政编制从四区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
上述新组建机构核定县、科级职数后,原机构核定的县、科级职数核销。行政编制调整情况报省编办备案。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青政函[2007]1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