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海南州共和县一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10月12日,共和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联合辖区派出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海南州安康氧气站非法充装、销售、存储氧气和乙炔气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站被依法临时查封,该站负责人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海南州安康氧气站,位于县城主干道团结南路右侧,南侧为一家超市,北侧为焊接门市部,在面积仅有十多个平方米的小屋内,内存放氧气实瓶32个,乙炔气实瓶4个。乙炔气在空气中极易发生爆炸,爆炸极限为2.5%~80%,为易燃易爆气体,与氧气混合其危险程度将更大。同时,房间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该单位负责人张某等人还大胆在屋内居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调查了解,该销售点从今年9月份开始营业,至今还未办理相关的营业手续。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三十条之规定,大队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对其非法充装、销售、储存的氧气和乙炔罐进行了暂扣,对该站依法临时查封,负责人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