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农业简讯 第147期(总第836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6年4月22日
我区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加大财政投入,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2018年前100%的自然村完成村庄整治。今年以来,区委农办深入各镇街和村委会进行调研摸底,并与区财政局和各镇街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衔接。在此基础上,草拟了《佛山市三水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并于3月底征求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和区新农村建设考核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单位的意见。现文件已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待审批后印发。
2007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系统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历届党委政府的坚持下,至今约90%的自然村完成创建,其中西南、白坭、芦苞三镇已全面完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并作为全省典范进行推广。由于我区新农村建设补助标准从2007年制订至今一直未有提高,村庄的创建积极性已大大降低,在2015和2016年,除乐平镇集体收入较好的村庄还有申请“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创建新农村外,南山镇和大塘镇的的创建计划已全部停止。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调整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通过提高工程结算价比例或人口补助金额的两种方式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并适当降低验收标准,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期限,促进余下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