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逐级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位
为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定兴县成立“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解,逐级传导压力,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定兴县出台了《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以县委书记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其中县委书记6项、分管常委5项主体责任。针对各责任单位,实行签字背书,制定印发了《牵头任务函告书》和《责任分工报告书》,细化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考核目标和问责追究,并与各责任部门及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定兴县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分级联系督导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主体责任推进落实情况;建立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实行“三考合一”,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同考核,年底针对考核结果,对责任落实不力,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按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逐级倒推问责,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