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12月27日至28日,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文,副主任韦世欧、辛富康、韦安忠、梅秀文、尤光祥、杨梅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郑逢春、张亚东,两院两长,县政府办、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县人大正科级干部,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以来融资建设(借、用、还)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含易地扶贫搬迁)和贯彻《贵州省人大扶贫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职提请议案并作说明;拟任职人员同委员见面并作拟任职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报告,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文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业务工作;关于2015年以来融资建设(借、用、还)情况报告,接下来还要再认真梳理、完善内容,并向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要继续列入2018年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