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开展12&8226;4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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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望谟县人民法院举行了向宪法宣誓活动及庭审观摩活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大林出席活动并带头宣誓。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全程见证宣誓仪式及庭审活动。
法官和干警纷纷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将不忘初心,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又讯 12月3日,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多家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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