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您所拨打的机主已被贞丰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失信惩戒,请谨慎与其经济来往!”
为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贞丰县人民法院与贞丰移动、贞丰联通、贞丰电信三家移动通讯公司签署协议,将采取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使用手机定位查找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现敦促所有尚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到本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特发布本公告: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逾期,本院将向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设置失信彩铃进行失信惩戒!凡本院通过手机定位系统找到的失信被执行人,本院将一律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贞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