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助推工作落实
为严肃会议纪律,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兴仁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助推全县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严肃会议通知制度。各单位负责同志和办公室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特别是周未和节假日不得关机。在接到兴仁县委办、县政府办会议通知后,要准确记录会议要求,并及时落实反馈参会领导。对因传达信息不对称造成参会人员迟到、缺会和未按要求着装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
二是严肃请批制度。省、州、县召开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与会议相冲突的其他工作安排,应尽量予以调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县处级领导必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批,并将请假情况向县委办书面报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主任请批,并书面反馈县委办、县政府办。未批准,不得无故缺会或委派他人替会。
三是严肃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参会,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进入会场。会议召开后,30分钟内到场的按迟到处理,30分钟后到场的按缺会处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早退处理。
四是严格会场纪律。凡属省、州、县重要会议,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静音状态,严格遵守会场“八不准”纪律,即不准擅自调换座位、不准喧哗打电话、不准醉酒参会、不准玩弄手机、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打瞌睡、不准吸烟、不准扰乱秩序。
五是严格保密规定。参加涉及会议须按要求将通讯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严禁随意离开会场和泄露会议精神。散会后,要整理好会议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并做到文明礼让、依法退场。